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
例行督察(第23号)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负责的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第2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及《关于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开展验收销号的通知》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生态环境部门虽然对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过多轮次监督检查,但覆盖面不全,仍有监管盲区。************有限责任公司(会里集运站)危险废物暂存间存在无管理制度、无标牌、无台账等问题,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滤芯随意堆放,环境污染风险较大。
二、整改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将危险************有限责任公司(会里集运站)未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查处,并责令整改,及时消除环境污染风险。
三、整改完成情况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下发了《晋中市2024年危险废物************有限公司”)已经进行了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备案工作,2家企业建设了危废暂存间,完善了管理制度,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和顺分局持续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进一步提高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0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路 琼
固定电话:0354—******
电子邮箱:******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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