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1号外立面创新改造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HCG************
1、采购条件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公开邀请有兴趣的合格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就901号外立面创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黄浦区淮海中路901号,为一幢五层沿马路建筑,建筑面积约2405m2,建筑高度约18.75m。项目北立面为沿淮海中路的******居民区。大楼1~3层为SONY Store直营店,4~5层为办公用房。大楼外墙粉刷层多处开裂渗水,局部存在空鼓现象;北立面原局部干挂石材墙面内部钢骨架锈蚀腐朽,存在安全隐患。本次需结合SONY Store直营店形象更新改造修缮北立面,其它立面与屋面以修缮为主。北立面需考虑商业氛围灯光系统,修缮工程须满足设计规范及使用要求。
2.2采购范围:
成交后承担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如需)、施工图设计、按确认的施工图施工、施工现场总承包管理、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赶工、安全、文明、环保、外部沟通协调等一切措施、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协助办理前期审批手续、配合报批等为完成本次改造的全部工作。
3、应答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应答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其以上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3)项目负责人资格。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管理,如为联合体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予以明确。
2)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筑师二级;
3)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二级及其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资格要求需同时满足。
(3)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应答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或前述证照无效;
2)应答人资质条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
4)应答人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应答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6)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7)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8)应答人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采购代理机构;
9)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10)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存在管理关系、相互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应答人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
12)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3)应答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应答人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应答人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18)应答人拖欠工人工资,情节严重被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且在公布的期限内;
19)应答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造成采购人重新采购。采购人重新采购时,该应答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应答。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答。如为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2家,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应答人确定资质等级。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00:00—2025年4月30日上午9:00。
4.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接受现场或邮件获取。
1)现场获取方式:应答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服务中心获取采购文件。
2)邮件获取方式为:应答人需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应答)******。
4.3未按要求获取文件的应答,采购人不予受理。
5、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5日上午09:30。
5.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430号汇泰大楼辅楼8楼(具体会议室安排当天见屏幕)。
5.3 应答文件应于规定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上述地点,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答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应答文件。如有变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6、磋商时间及地点
6.1 磋商时间:2025年5月5日上午09:30。
6.2 磋商地点:上海市徐家汇路430号汇泰大楼辅楼8楼(具体会议室安排当天见屏幕)。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重庆南路312号******服务中心
邮 编:200025
联 系 人:徐婉龄、张琦
电 话:******-1038
采 购 ******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01号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姚经理
电 话: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