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湾崇福领航智慧港一期工程--嘉兴内河港桐乡港区崇福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工可及部分专题报告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杭州湾崇福领航智慧港一期工程--嘉兴内河港桐乡港区崇福作业区一期码头工程工可及部分专题报告,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为崇招[2025]24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拟建工程位于嘉兴内河港桐乡港区崇福作业区
2.2建设规模:新建内河挖入式港池,布置4个1000吨级泊位,包括2个通用泊位和2个多用途泊位。陆域布置多用途堆场、件杂货堆场、散货堆场、临时堆场、临时办公楼、场内停车区、临时机修场地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码头集装箱吞吐量约为7万TEU/年,件杂货吞吐量约为30万吨/年,散货吞吐量约为120万吨/年。陆域建设码头配套堆场。此外,项目将改造农村路约3650m。
本工程码头工程陆域用地面积约93511平米(140亩)。其中:港池水域面积约28455平米(43亩),港区陆域面积约65056平米(97亩)。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任务: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地形测量(1:1000)、工可地勘(水、陆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表)。
2.4服务周期:
(1)工可报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4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可初稿,在审查后15 天内修改完成(份数:按需提供)。
(2)项目申请报告:按需15天内提供,并在审查后15 天内修改完成(份数:按需提供)。
(3)地形测量和地勘报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30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地形测量和地勘报告。
(4) 支撑报告:包括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社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表),按需30天内提供,并在审查后15 天内修改完成(份数:按需提供)。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SJ-1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国咨询协会认定的具有甲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4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5 投标人不在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中国(浙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即失信惩戒名单)。
3.6 投标人应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credit/)中的最新公布的水运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仅针对水运设计单位)。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1日,登录“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过“桐乡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附件(自主注册链接:******:8000/TPBidder/memberLogin)。
******有限公司400-928-0095、裘工0573-******。
5.发布公告的媒介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桐乡)******/col/col******42/index.html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0573-******
******有限公司 0573-******
招标采购中心: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0573-******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桐乡市崇福镇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3月13日
标 段 |
资质等级要求 |
SJ-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符合中国咨询协会认定的具有甲级资信评价标准的工程咨询单位(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标段 |
业绩要求 |
SJ-1 |
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时间以项目工可批复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国内1000吨级以上码头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或设计项目业绩 |
注:1、本表所要求的业绩标准,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格式“2020年01月0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①工可批复或设计批复复印件;②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①和②两者缺一不可。业绩时间认定以工可批复或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2、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工可批复或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如工可批复或设计批复、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或技术指标等内容的, 必须附发包人或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该材料须体现工程规模或技术指标等并且满足要求,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与招标阶段相适应的设计通过审查的证明文件等的设计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承继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工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装卸工艺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工程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造价资格证书。 |
后续服务工作负责人 |
1 |
由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担任。 |
注:1、******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拟委任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担任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合同协议书、设计备案(或核准或批复),缺一不可;如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姓名、任职和工程规模还需提供项目或业主或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投标人须提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4、所有证件资料均应采用扫描件或清晰复印件。
标段 |
信誉要求 |
SJ-1 |
1、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
注: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无须提供,由招标人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投标人应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 / / ****** creditchina. gov. cn / )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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