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金凤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实施项目******管理局 以 关于金凤区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实施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银金审服批【2025】303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国家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奖励资金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新建充电站16座,总功率11000千瓦,为新建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新建折合120千瓦标准充电桩146.5个。项目分三年实施,其中:2025年,新建2座快充站,配备快充站2个,总功率1280千瓦,折合120千瓦标准桩15个。2026年,新建9座场站,配备光储充站1个配备全液冷快充站2个,快充站6个,总功率6360千瓦,折合120千瓦标准桩89.5个。2027年,新建5座场站,快充站5个总功率3360千瓦,折合120千瓦标准桩42个。配套设施建设内容包括:停车场道路、硬质铺装、供电外网等室外配套设施工程。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金凤区
2.3 建设工期: 681天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招标内容:充电站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详见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充电桩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含以上级)和承装(修、试)五级电力设施许可证(含以上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95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平伏桥安置区三期会所三层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楼
邮 编: 751500 邮 编: 750001
联 系 人: 李晓卓 联 系 人:刘洋
电 话:****** 电 话:0951-******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25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