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招标查询> 招标详情
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仁怀市环卫市场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贵州
|类型:变更通知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变更通知
区域:贵州
源发布时间:2025-08-08
项目名称:******[查看]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招标联系电话:******[查看]
*符合收录标准*
正文附件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DZB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仁怀市环卫市场化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序列号:ZYB-******-000157-2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税务局和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下载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税务局和社保局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银缴费凭证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网页截图(时间为:下载标书当日起至开标前一天内任意时间)。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2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创城贡献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服务对所服务地区创城具有积极贡献,参与环卫服务的县级以上城市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且在迎接检查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项表彰荣誉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注:须提供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获奖网站截图、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股权证明材料】。 投标人提供的环卫服务对所服务地区创城具有积极贡献,参与环卫服务过的城市在服务期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称号,且在迎接检查工作中获得政府部门表彰的,每提供一项表彰荣誉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注:须提供全国文明城市或国家卫生城市获奖网站截图、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如荣誉为投标人为运营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股权证明材料】。
3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后附说明 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供应商为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第八章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第三节 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一、投标函 (招标编号: ) (项目编号: )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采购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之前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6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环卫应急保障实力 投标人在其服务的项目中,参与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的环卫服务及保障,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国家级每个得3分,最多得6分;省级每个得2分,最多得4分;地市级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为6分。【注:须提供表彰文件或荣誉证书或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如荣誉为投标人运营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股权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其服务的项目中,参与过突发事件的环卫服务及保障(包含但不限于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疫情防控、环境污染等),处置突发事件工作成绩突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提供1个得2分,本项满分为6分。【注:须提供表彰文件或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截图,如表彰为投标人运营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获得,还须提供业主证明及股权证明材料】。
7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企业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②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③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④具有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⑤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⑥具有售后服务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⑦具有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能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下列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的认证范围包含与环卫服务相关的内容:①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②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③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认证证书信息查询截图】。
8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项目管理团队实力 1、项目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2、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6分。3、专职安全负责人:拟配备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提供1人得2分,本项满分6分。4.财务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会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5.人力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6.为预防作业时遇公厕、隧道、地下通道、边沟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拟配置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上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项目负责人: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或政府认可的机构颁发的:环保类或环境类或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得2分。本项满分4分。2、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拟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或政府认可的机构颁发的:环保类或环境类或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4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提供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本项满分6分。3、专职安全负责人:拟配备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人社部门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提供1人得2分,本项满分6分。4.财务负责人: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或政府认可的机构颁发的:会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人力负责人:具有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或政府认可的机构颁发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具有中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6.为预防作业时遇公厕、隧道、地下通道、边沟等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拟配置人员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限空间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提供1人得1分,最多得3分。【注:以上须提供人员证书扫描件以及2025年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三、评分表 商务部分 供应商承诺(9分) ①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②承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员工保险: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给环卫工人购买相关意外保险,此项将作为履约服务考核条件之一。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④承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如发生,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提供得1分,未提供得0分。 ①承诺不拖欠员工工资的得3分,未提供得0分。②承诺拟投入的所有人员均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得2分,未提供得0分。③员工保险:投标人承诺中标后,给环卫工人购买相关意外保险,此项将作为履约服务考核条件之一。提供承诺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④承诺在履行合同期间,不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如发生,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解决,与采购人无关,提供得2分,未提供得0分。
10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 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10 天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向采购人提出。不论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都将通过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通知所有获得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纪要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若澄清或勘误的答复不引起采购文件响应条款的实质性改变,则不视为对采购文件的修改或更正。 6.1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修改的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 开标时间 2025年8月12日9时00分 917开标室 2025年8月26日9时00分 920开标室
1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文件 8.质疑及投诉受理 8.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8.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3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系人:桂林、游家军、王艳丽;联系电话:0851-******;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A栋;8.4 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限期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5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1 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存在质疑,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交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函原件(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8.2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8.3 质疑受理联系方式:联 系 人:桂林、游家军、王艳丽;联系电话:0851-******;联系地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A栋;8.4采购文件的质疑: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对技术规格及其他条件不清楚,或采购文件具有不合理、不公平、歧视性、限制性、指向性条款损害潜在供应商权益的,或供应商有疑问的其他事项,供应商或潜在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回复不满意的可向主管财政部门进行投诉。未递交质疑函的视为充分理解并认可采购文件及补充变更的所有内容。8.5质疑时效: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需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已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8.6质疑回复: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经采购人确认后,将质疑事项和答复内容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8.7 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书面质疑函原件之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和其它相关文件规定的有效限期内作出书面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8 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1)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2)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3)供应商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办事处国酒新城农贸市场三楼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乌江恬苑10A栋              

联系方式:08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如有) ******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桂林、游家军、王艳丽

电    话:0851-******








附件信息: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08-08
收藏
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招标文件下载 x
绑定手机号码
10秒快速绑定,找项目快人一步
公司名称:*
姓名:*
关键词:
手机号:*
验证码:* 发送验证码 已发送(60s)
评标专家会员
商机会员
企业大数据会员

切换到支付宝支付

抱歉,您当前会员等级权限不够!

此功能只对更高等级会员开放,立即提升会员等级!享受更多权益及功能

立即提升会员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