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2025年市政道路窨井整治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0022-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甲方): 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采购人地址: 香樟路592号 供应商(乙方):******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长沙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十路2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雨花区2025年市政道路窨井整治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雨花区2025年市政道路窨井整治采购 | 高炉生铁产球磨铸铁 | 雨花区2025年市政道路窨井整治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套 | 724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伍拾柒万柒仟肆佰肆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 | 单位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雨花区2025年市政道路窨井井盖整治采购 | 套 | Φ700mm,D400 | 金龙牌、 湖南长沙 | 724 | 3560.00 | ******.00 | 整套井盖包 含球墨铸铁 防坠网、调节环。 | 合计报价 | ******.00 | 含税价 |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与整治。 (3)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质量要求
(一)窨井井盖整治的技术参数及方案要求: 1.规格说明:圆形,盖板直径700mm;承载力达到GB/T23858-2009规定的D400等级,产品自带球墨铸铁防坠网。窨井整治施工尺寸,暂按直径1.8m设定,见附图,具体施工尺寸可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为准。 2.技术要求: 2.1井盖符合国家GB/T23858-2009标准,试验荷载等级和残留变形的指标参数满足GB/T23858-2009规定的D400承压等级要求。井盖、井座所有尺寸及公差配合要求应符合GB/T6414国标要求。生产井盖、井座、防坠网的球铁执行标准:GB/T1348-2009。 2.2整套井盖应包含调节环。 2.3防坠网采用球墨铸铁材质,与井座连接的挂钩采用不锈钢材质。 2.4盖板井座表面铸有客户信息、适用质量执行标准、生产厂家名称、行车方向标识等字标。 2.5盖板背面铸有生产日期、承压等级、厂家联系电话等字标。 2.6井盖具备可调节安装标高、防沉降、防盗、防坠、防响检查井盖等功能。 2.7支座支承面设置开口处比底面窄的“梯形”凹槽并采用镶嵌式安装硫化氯丁胶条于其中,氯丁胶条横截面呈“梯形”,垫圈高出槽口2mm。 2.8盖板底面铸有一体铸造成型的三条刚性弹簧臂的弹性锁定装置,当盖板闭合时可使之与支座紧扣,防止盖板脱离支座。 2.9铸件尺寸公差按GB6414-1999CT10执行,壁厚公差按GB6414-1999CT12执行,重量尺寸公差按GB/T11351-89MT13/11执行。 2.10井盖、井座、防坠网应为球墨铸铁,球铁牌号:QT500-7;抗拉强度≥500MPa,延伸率≥7%,布氏硬度HBS:170—230,屈服强度0.2%≥320MPa,主要金相组织为:铁素体+珠光体,本技术要求检测方法为本体取样。球化级别必须高于3级,球化率必须高于85%。 2.11井盖出炉后要求退火消除应力,表面光洁、平整、花纹商标清晰,不得有裂纹或影响使用性能的冷隔、缩坑、鼓包、夹渣、沙眼、气孔等缺陷,不得补焊。 2.12盖板与支座之间接触面采用车床机加工,保证接触面间光滑平整吻合。 2.13井盖表面经过喷涂环氧树脂或沥青漆等防锈处理(机加工部位除外)。 2.14防滑花纹高度≥4mm。 2.15球墨铸铁井盖板直径为Φ700mm,井座高度为190mm,有效孔径为Φ650mm。 3.智慧井盖的技术要求 3.1根据长沙市住建局关于发布《长沙市四防智慧城市井盖技术指南(试行)》长住建发-2020【134】号文的相关要求,为满足智慧城市需求,井盖具备智慧监测模块加装预留接口,确保后期安装窨井盖加装智慧监测模块后,能够实现智慧终端感知与顺利接入通用的城市智慧系统,实现智慧数字化运行。 3.2在后期智慧井盖建设过程中,乙方积极协助甲方与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智慧系统接入,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4.售后服务
(1)乙方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人员到场,4小时内货物到场。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乙方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3)乙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保修(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保修承诺、保修期、保修故障响应时间和排除故障的最短时间、提供售后服务办公场所地址、人员简历、售后服务电话等信息。 (4)技术服务信息(要求提供在甲方当地设有的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5)在实施过程中,乙方接受甲方组织抽检与监督检查,若未达标无理由退换货或更换。 5.其他要求
(1)乙方施工队伍标准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技术操作和安全隐患、处置等方面有一定经验,安全设施与安全防护标准须符合国家相关规程规定,并且符合市区相关政策要求。 (2)乙方须制定出详细的操作流程与安全施工操作流程。 (3)本项目需要乙方自行踏勘现场,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踏勘人员现场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 (4)本项目窨井井盖整治包含新井盖的购置、运输、保管、安装更换、调试安装等以及原旧井盖拆除、装卸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井盖整治范围内的路面材料拆除清运与更换恢复等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含切缝、灌缝、整平、压实等)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全部施工与防护措施等。 (5)本项目窨井井盖专项整治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报价中已包含所需的设备、材料购置、安装施工、服务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本项目窨井井盖整治包含新井盖的购置、运输、保管、安装更换、调试等以及原旧井盖拆除、装卸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包含井盖整治范围内的路面材料拆除清运与更换恢复等全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含切缝、灌缝、整平、压实等)以及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全部施工措施等。在施工过程中,对市政道路上拆除的旧井盖采取回收利用的原则,由乙方负责拆除、清理、检查、装卸、运输、堆放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在施工过程上,不得任意、故意破损市政道路原有设施与设备,爱护与保全市政公共设施,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与检查。 (7)乙方必须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及完善的安全防护设施。甲方不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含第三方人员和财产损失)。本项目实施施工期间,由甲方负责牵头,乙方配合协调相应的城管、路政、交警等职能部门的工作。 (8)本项目窨井盖生产制作过程中,需按甲方提供的雨花区通用的LOUGOU图形饰面,确保造型美观,适用大方,不影响其它使用功能。 (9)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井盖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实施路段、区域位置等要求进行局部调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认可与配合。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合同总价包干 2.付款方式: (1)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2)付款人: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 (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余款验收合格后一年付清,按照甲方资金支付节点及计划办理支付,本项目最终根据区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情况进行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办理支付手续。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1215)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交货与整治。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甲方验收前,乙方按甲方要求整理验收资料及交货服务清单叁份,要求图文并茂,详细具体,实施范围区域清晰等,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等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4.验收时由甲方及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5.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最低业务量,按实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中标金额。 6.凡验收不达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甲方验收前,乙方按甲方要求整理验收资料及交货服务清单叁份,要求图文并茂,详细具体,实施范围区域清晰等,按照《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等文件要求,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2)验收时由甲方及验收小组对所提交的结算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检验,并出具最终的验收报告。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对乙方完成的市政道路窨井井盖整治所提供货物及安装服务质量效果、数量及技术经济资料等进行验收。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环保部门的检测费用和其他验收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6)履约验收标准:
对乙方完成的市政道路窨井井盖整治所提供货物及安装服务质量效果、数量及技术经济资料等,按照合同约定技术商务要求进行政府采购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 六、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协助处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3)如乙方提供的产品达不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将有权扣除相应合同价款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乙方承担。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2)按照甲方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申请重新验收。 (3)乙方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质疑。甲方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