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智慧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流标公示
一、 项目信息
1.******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智慧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ZTF-GZZXBX******。
2.采购内容:具体对包括米、面、粮油、蔬菜、水果、鲜肉、水产、禽蛋、干杂、调料、冷冻食品等进行采购(均含配送),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115万元(含税)。
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二、流标原因
本次共3家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前递交了参选文件******有限公司未在******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通过初步评审。根据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前附表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处理原则“有效参选人为一家时,可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组织比选”, 经******委员会一致认定,本项目重新组织比选。
三、公示期: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7月24日,共3天。
四、本比选公告同时且在中国通服采招门户(******/)以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 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 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商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 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 书面异议材料应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 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 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电话: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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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