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NZY-2025-021
******居民供水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由于系统操作原因,导致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链接显示未完整,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一致。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
(1)提供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2)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3)提供①提供相应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或岗位任命书);②外省岗位证书提供证书真实性查询的官方网址; ③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劳动合同;
(4)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6)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现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的相应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证及 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
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质量员1人、劳资专管员1人、资料员(可兼任)1人。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含)以上职称;
(2)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
(4)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
(5)劳资专管员:本单位出具的岗位任命书;
(6)资料员(可兼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或电子培训合格证书:提供
①提供相应证书(职称证或岗位证书或岗位任命书);
②外省岗位证书提供证书真实性查询的官方网址;
③提供 2025年01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劳动合同;
4、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 1 日至今)供应商无以下情形: (1)供应商被海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责令其不得参加投标的行为; (2)供应商的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3)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若存在上述问题,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供应商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其中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派驻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提供《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文件递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变,特此声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免费申请账号在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可下载查看操作手册,在使用交易系统遇到问题可致电技术支持:******8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水务局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振兴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39号申鑫国际广场D516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MABR81905N
电话:0898-******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