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RCC-16J-5GS-TJYC-2024-09-12 )
******有限公司清水海净配水工程原水管线机场段改迁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资格审查、开标、价格审核、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有限公司清水海净配水工程原水管线机场段改迁工程项目经理部拟中标人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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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件 | QSHFM-01 | ******有限公司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公示期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5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书面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咨询电话: ******。
公示期满后,拟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具体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3%,最高不超过三十万元,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合同有效期之后90天,合同有效期由招标人确定。合同履行完毕,在合同双方无任何经济和法律纠纷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双方存在经济和法律纠纷时,待纠纷处置完毕,顺延履约保证金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期间,若出现拟中标人擅自停止供应、要求上调价格或者发生货物质量事故等情况,保证金不再退还。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汇款或履约保函。拟中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把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资金账户信息请联系项目招标人获取。
履约保证金的递交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6日,工作日的9时00分至17时30分,规定时间内没有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中标,按照对应包件的拟中标人排名顺序,拟中标人由该包件的其他投标人替代。排名第一的投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前,请电话咨询履约保证金联系人,确认公示期结束后是否有排名变化,再办理履约保证金事宜;预先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能免除有效投诉对中标结果的更改。
履约保证金联系人:请联系项目招标人
公告里没有公示的招标项目或包件,本次招标流标。
招标人:******有限公司清水海净配水工程原水管线机场段改迁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集团清水海项目部
联系人:秦岭
电 话:1******89
监督单位:******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光华道2号
电 话:******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